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侵害名誉权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还需要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侵害名誉权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单纯受害人主观上的名誉感即自认为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害名誉权。如果侵犯从事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的名誉,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人名誉受损的,也按侵害名誉权处理。二、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关侵害名誉权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因侵权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失的,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审法律错误发回重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审法律错误发回重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一审法律错误发回重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经双方洽谈,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全房家具,特签订以下合同:一、合同内容见制作图纸及......


·工商商标侵权案件达到多少可以移交
      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一、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借条万的大写是有必要的,具体的书写规范如下所述。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


·北京市五环外有没有土地使用费
      北京市五环外有没有土地使用费?北京市五环外是有土地使用费的。这是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偿还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偿还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
      二手房相对价格实惠,又能马上装修入住。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把二手房当做购房的首选。购买二手房,准确签署买卖合同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卖方违约,合......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


·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有哪些规定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有哪些规定动迁房是否可以买卖,要分情况: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1、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