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可以约定诉讼时效?

合同可以约定诉讼时效?合同不可以约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它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予以规定的,它并不具有约定性,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2 、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1、 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2、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在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合同方面的诉讼时效所作出的规定,就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时候,尽快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然后到法院来进行诉讼或者是仲裁,这样的话才能够维护自身的利益,否则可能会导致权力停止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价格欺诈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价格欺诈民事起诉书怎么写?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商品,其售价都是在出产时就已经确定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就存在着民事主体,谎报商品的价格的情......


·被他人通过语言性骚扰如何处理
      被他人通过语言性骚扰如何处理一、被他人通过语言性骚扰如何处理?可以保留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但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性骚扰的规定比较模糊,一般都......


·民法典第31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31条的内容是什么?在我国,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父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关于监护权,我国有多部法律作出规......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债权债务,最常见的就是在我们借款的时候,借款的行为人将钱借给你,他就是债权人,而你就具有债务,具有还款......


·行政处罚可以限制出境吗
      一、行政处罚可以限制出境吗行政处罚不能限制出境。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


·原告胜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


·股权转让谁来交税
      要弄明白股股权转让时谁来交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我国在股权转让时关于税收有哪些规定,需要交哪些税,各种税的税率究竟是多少?通常来说在股权......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债务纠纷在民间很常见,涉及的数额通常比较小,但是比较复杂,法院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时间耗费较长。虽然处理债务纠纷还有和......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即使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而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此时都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就包括继续履行、支付......


·房产确权诉讼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城市中的房产几乎都是商品房,因此其产权非常明确。但是在农村的很多房产都是在宅基地上施工兴建的,由于历史遗留或者买卖问题,房屋的产权......


·一、醉驾自我辩护怎么写?
      一、醉驾自我辩护怎么写?第一写上敬语,然后针对醉驾做出深刻的反省和承人醉驾的错误。最后针对对于审判不满意的地方做出辩论请求重新审查,但是要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