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一、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作为执法人员来讲,如果超过24个小时就没有向主管人员报告,那么当事人已经涉嫌违法。可以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必须是情况已经非常紧急,不然一般都得等到手续下来后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了强迫卖血如何处罚?
      犯了强迫卖血如何处罚?一、犯了强迫卖血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


·遗嘱的内容包括哪些
      遗嘱的内容包括哪些1、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很多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实力,会进行兼并重组。公司合并后,被收购公司会被注销。而之前公......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国刑法是规定了许多的犯罪行为,并且规定对这些进行进行处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太清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洗钱罪之间的关系。......


·疫情对起诉时效有何影响
      1.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2.疫情......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子的话,那么就属于赠......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土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