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很多过劳死的案例当中,尽管职工本人面临的工作压力比较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跟职工自己不会均衡工作和休息时间也有一定的关系。有的时候是职工为了完成工作业绩,自愿在工作时间之余拼命加班的,这样耗费自己的身体,出事了也不一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当事人面对对方的错误虽然在当时原谅,但也总会出现数年后又想追究的情况。您试想如果把数年前的案件又重新翻出......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1、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


·书写民事起诉书有哪些
      书写民事起诉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今大多数公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民事方面的纠纷,往往都是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而......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权行使代价的承担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权行使代价的承担我们都知道,一项权利的行使,必然会对多方面产生作用。撤销权亦复如是,那么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怎么投诉??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1.字面侵权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一、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一、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


·武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一般在国家基础建设的同时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土地征收问题,对土地征收问题人们往往会有很多疑问需要解决,那么武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武鸣区的......


·结婚不满三年离婚财产分割吗?
      结婚不满三年离婚财产分割吗?要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