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资金罪消费后赃款追回是上交国家的吗

挪用资金罪消费后赃款追回是上交国家的吗?挪用资金罪消费后赃款追回不是交给国家的,是返回给公司的。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二)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该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三)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对依法不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证据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就像是诈骗案件当中,被犯罪嫌疑人诈骗去的这些非法所得,如果公安机关追缴回来了,不能说把原本属于受害者的合法收入全部都去上交给国家。挪用资金罪的性质也一样,即便是挪用的国有企业的公款,也是直接返还给国有企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户盗窃的客体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犯罪行为都会侵犯一定的客体,而我们经常所见的盗窃罪侵犯的就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那你知道,如果是入户盗窃侵犯的客体又是什么吗?我......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夫妻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只需要将债务的分配条款直接写明是一方负责全部债务即可,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离......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驾驶员肯定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不承担责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机动......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在当事人双方通过磋商取得意见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交易磋商的过程也就是订立合同的过程。交易磋商通常要经......


·商家高价卖口罩要投诉吗?
      商家高价卖口罩要投诉吗?当发现有人在卖天价口罩的时候,先要拍照取证,然后可以投诉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


·盗墓能人被判刑多少年?
      盗墓能人被判刑多少年?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具体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考虑盗窃次数、墓葬的价价值、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法院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最终其实并不一定就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1、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