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并不是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来计算的。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类企业在办理员工的辞退时,如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时,相关的用人单位企业责任人还将追究县官的刑事责任。劳动者应积极的提供这类案件的证据,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我国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审理这类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实主要是以积极的伤害行为为表现的,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家暴行为中还包括了冷暴力,即以消极的态度实施......


·一、醉驾吊驾照怎样才能一年后考照?
      一、醉驾吊驾照怎样才能一年后考照?醉驾吊驾照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够一年后考照,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


·青岛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


·合同到期需要写离职申请吗
      合同到期需要写离职申请吗?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


·取保候审的都是缓刑吗
      不是。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能否判缓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允许办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处缓刑、拘役或管制的(但不绝对)。......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一、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承担着一个公司太多的责任,但是有时候公司想要更换法人,那便有个问题了,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果说公司法......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对于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民诉法有相应的规定,超期未审结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


·离婚官司二次判决所需条件是什么
      离婚是当代人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财产分配: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