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和归属问题一般都是属于研究开发人的,而他也有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委托人既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也可以拥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该专利的权利。当然其中也要注意职务发明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监会最近确定并购贷款7年贷款期限的意义何在?
      银监会最近确定并购贷款7年贷款期限的意义何在?近日,修订版《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近日正式发布。此次修订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期限由5年......


·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
      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一、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私了虽然处理很快,但是没有后续保障,所以,开车撞人最好不要私了,选择让......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追讨欠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要注意的是,它是有法律时效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追讨欠债的诉......


·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
      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能判断有罪。”但是它只是有限的吸收了无罪推......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不算是商标侵权,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很多人由于利益以及其他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动乱民心恐慌,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严重者对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员工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
      员工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约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者辞职走人。如果说,......


·经济案件退侦时限怎么规定的?
      一、经济案件退侦时限怎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要求具体包括哪些
      一、医疗事故赔偿要求具体包括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