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要忙碌房屋装修了,一般我们会通过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明确注意事项。为了防止装修公司违约,导致房屋装修过程出现问题,我们要在合同中确定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多少合适?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
  装修合同违约金多少,是由你与装修公司之间约定的,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装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一般装修合同违约金是需要在装修合同签订的时候就有相关的赔偿方式的,具体的金额大小还需要装修公司和业主两方面去协调。如果在装修合同上面没有相关的金额赔偿约束的还需要进一步就违约的程度进行协调,或者是找有关机构部门去仲裁。
  二、装修公司合同违约,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当将一旦对方违约,其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明确——如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起算日期等一一明确。违约金应当合理,总是有些客户喜欢约定一些比较高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若一方觉得违约金约定过高(高于实际损失),或觉得约定过低,都可要求法院予以调整——高于损失的30%的违约金,可以认定是过高。另外,如果约定了赔偿损失,那么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损失的计算方法,不可以一笔带过。同时,还应考虑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超过一定的期限,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装修房子是大事,要选择资质好的装修公司,并且要在合同中确定好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通常上,这个比例是我们同装修公司协商做出的,一般不要超过合同金额的30%。如果违约金比例过高,对我们来说则负担较重,没有太大必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证上没有照片有效吗
      有效,但是影响使用,建议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一般是如何处罚的?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


·审前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审前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审前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1、拘留时间,一般......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


·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对于抚养费的多少都十分关心。然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是不同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


·彩礼返还起诉案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结婚本是两人的人生大事。但是,有些地区的风俗习惯,导致结婚演变成了一场金钱交易。扭曲结婚的意义,彩礼乱天叫价,就会破坏结......


·诈骗500万元判刑几年
      诈骗涉案50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对违反规定生育......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一、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