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

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
  
  一、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
  
  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就不能用了。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也就是说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旧身份证就不能再使用,即使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捡到,也毫无用处。
  
  二、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身份证丢失以后只需尽快拿着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报挂失即可,不过现在也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了,具体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此外,广大群众要增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以前的时候,身份证不能挂失,但是现在不用担心了,身份证一旦挂失原来的证件就失效了。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都跟我们一样,放心了许多,再也不用为身份证丢失而担心了,但是我们在此也提醒您,能不丢就不要丢,毕竟掉东西不是好事,而且也省的自己麻烦,最后再一次强调这一个好消息,身份证掉了以后不要着急,及时到公安机关挂失,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了,然后再补办一张新的即可。当然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直接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直接如何处罚?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就不同。根据我......


·关于财产侵权的法中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侵占他人、公司、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害他人以及国家等权利,造成他人不便的情况屡屡发生。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关......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对劳动者的保障措施正在逐步完善,国家规定企业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经工伤认定确定为工......


·合同约定“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只有两方签字是否成立与生效
      虽然协议约定“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约定目的并非要求所有条款均需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结算约......


·无因管理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无因管理协议的效力是什么?一、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决不限于此。二、从各国法律规定看,无因......


·管辖权转移情况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情况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提到杭州,您的第一印象就是山清水秀的,其实,杭州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所以,杭州市为了更好的打造城市的自身发展......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


·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个大环境之中,应该去保护环境而不是污染环境,
      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个大环境之中,应该去保护环境而不是污染环境,环境污染会破坏生态破坏,减少地球的寿命,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也是非常的重视,近几......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