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主要功能
1、记录保存与管理
投资公司出具阶段性管理情况报告,记录资本的分配、股利、投资以及本金赎买等情况;同时,它们可以替投资者对利息及股利收入进行再投资。
2、多样化可分割性
通过资产的集中,投资公司使投资者持有许多证券的一部分。个人投资者们不能像大投资者那样运作,但投资公司却使他们实现了这一点。
3、专家管理
多数(但不是全部)投资公司都有专职的证券分析人员和证券管理人员,对证券进行操作,以获取最优的投资效果。
4、低交易成本
因为投资公司进行的是大宗交易,所以,它们可以在经纪费用及佣金方面节省出一大笔钱来。
二、股权投资公司
1、企业形式: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及合伙企业三种形式。
2、注册资本:有限公司不低于100万元,股份公司不低于500万元。
3、股东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的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及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表述为“股权投资管理”
5、经营场所:股权投资企业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相同。
三、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摄影服务,图文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打印设备、电脑耗材、音响器材、照相器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家具、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及设备。
四、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出资的条件
1、股权要求:权属清晰、权能完整、足额缴纳
2、股权需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3、股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4、应当经过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5、应当经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价。
《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以上是我们为你介绍的,关于“股权投资公司资金来源”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您需要知道的是,股权投资公司是有三种企业形式,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一百万,而股份公司则不可以低于五百万。您还需要注意的是它的出资条件以及其他注册条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怎么要求还彩礼
实践中的彩礼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但如果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男方往往会要求返还彩礼,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返还结婚......
·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一、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法律不能自动离婚。但分居两年之后可以离婚,前提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就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时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很有必要知道应该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国家对于商标的有关保护措施也是比较多的,因为这就能够涉及到个人的权益,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的话,一般的办理时间是需要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
·代持他人房产做了抵押有效吗?
代持他人房产做了抵押有效吗?一、代持他人房产做了抵押有效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只有房屋所有人才能抵押房屋,房屋代持人没......
·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办法有哪些
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办法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不同一般的建筑施工工程,道路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普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能保证道路工程......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5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人伤事故的赔偿应当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可以,奖金属于你单位和你约定的劳动报酬,你在完成工作后有权请求支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