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应该怎么催收欠款

公司应该怎么催收欠款 一、公司应该怎么催收欠款
  对于各种不同的欠款进行不同的策略:
  1、对于态度较好的欠款单位采取“先礼后兵”政策,先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待宽限期满后仍无还款迹象的单位,再进行诉讼等行动。
  2、对于长期拖欠款,无任何还款诚意的“老赖”,不能心存任何侥幸,应立即进行诉前财产“侦察”,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应立即进行诉讼,以确保全额收回欠款。
  3、对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单位,马上准备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讨,如:签发律师函,进行仲裁或诉讼。而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单位,应立即设法进行补救。
  4、对于那些由于公司内人员造成的欠款,首先从内部制度上和严格管理上消除此类欠款的继续发生,同时采用适当的公司内部制度和法律手段敦促该项欠款的积极回收。
  5、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客户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履行债务。
   二、如何预防债务公司拖欠债款
  要想预防债务公司拖欠债款,对于即将签订合同的单位,尽可能要求其提供履约担保。
  为了能够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欠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对方对应付的欠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对方无力支付拖欠欠款时,公司即可以对方用作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公司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这在公司的实践中,当欠款方是私人老板时,要求其提供担保是很重要的,这样会更增加私人老板履约的责任意识,保证欠款的及时收回。
  分析欠款的各类原因,找到原因后,着手建立完善的制度,力图从源头上尽可能地杜绝后续欠款的出现。
  因此,对一些多年的欠款作认真清理后,确认为死帐的,制定风险清收的相关政策,有的可以直接交由公司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对于公司来说,欠款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重要的是要预防欠款方可能会拖欠债款而导致欠款收不回的风险。这就需要债权方企业做好风险防范的工作。在催收欠款时,如果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虽然我国对于醉驾实施着很严格的处罚标准
      虽然我国对于醉驾实施着很严格的处罚标准,甚至可以说是零容忍的态度。但是,醉驾行为并没有因此显著减少。所以人们对于相关的处罚标准的了解变得十分......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可以打电话实施,......


·可以提起自诉的人包括什么
      可以提起自诉的人包括什么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


·婚前财产几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几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几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论过多久都是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存续时间......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


·一、夫妻财产协议哪些条款无效?
      一、夫妻财产协议哪些条款无效?(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不一定,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


·在我国什么是他项权利?
      在我国什么是他项权?他项权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薪酬是如何确定的?在稍微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里面,都会设有董事长这个职位,董事长的权力很大,全面主抓公司经营,是由董事会选......


·遭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遭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