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我们经常会听到社区事业服务者,但却很少听说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其实这两者在性质上是比较类似的,均是基层服务的劳动者。不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仅负责社区劳动就业、社保相关的具体事务,而社区服务者是从事于行政类的工作,主要是维护社区秩序与制度等相关事宜。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很少见的职位代名词。
  
  一、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人员。它的职业名称是"劳动保障协理员"。它的职业等级是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二、申报条件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职业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不少于90标准学时。
  
  
  四、职业概况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现推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规范运作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目标,劳动保障部制订了劳动保障协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部署对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统一规范的轮训。
  
  按专业化的方向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有三个意义:
  
  1、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台规范运作和更好发挥作用,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实现就业服务新三化和人本服务,更好地满足 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对劳动保障高质量服务的需求;
  
  3、为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从业者实现自身价值、建立个人 职业生涯发展通道的需要。
  
  劳动保障部将把这方面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间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很多地方都将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性为公益性岗位,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加社保补贴。
  
  通过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作为公益性质的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也是为下岗失业、退休人员失业再就业的一种方式,有助于减缓我国就业压力及有助于实现劳动者的自身价值。目前该岗位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宣传力度上及实际操作中还不是很完善,希望国家能够做政策的领头羊,做好劳动保障计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期限为多久?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期限为多久?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期限为多久?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期写一份证明,......


·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
      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对于想要申请专利的人来讲,这是在申请之前必须要了解的内容。除此之外,在获得专利之后还需要每年缴纳专利......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吗?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吗?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并非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一个工程项目质量好坏,不仅影响使用寿命,还会给使用人带来影响。工程质量合格应该是对工程建设的最低要求,建设方务必按照......


·合肥购房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合肥购房政策的依据是什么?2016年10月2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二套房贷款进行了调整:1、居民家庭......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吗?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吗?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我们都知道,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来说十分重要,对于一些大公司,其合同更是种类繁多,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以及对合......


·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


·到期后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
      多数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而在合同到期后,若不采取措施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自动终止。但要是选择继续为单位工作的话,有......


·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双方关注的问题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成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的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


·一、五保户土地遗产继承法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五保户土地遗产继承法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五保户的个人财产才是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