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也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其权利的取得,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与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将其享有的土地权利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权利取得时确定的农业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将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之间用途的转变,依有关法律规定,并不得违反承包合同的约定。
4、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调整与保护。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特别是在社保不足以完全保障农民权益的情况下,土地才是农民的保障。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发生流转时,可以以承包人的家庭为单位共同商定流转方式和流转方向,因为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大多是通过家庭与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合同的,为了维护一个家庭的经济利益,在发生经营权流转时要特别谨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一、监护人的条件?
一、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
·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的,否则的话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但就这个协议的效力来看,您知道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我国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和城乡改造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现在在我国社会生活当中,其实产生了非常多的所谓的拆二......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很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存款的密码,而不知道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此外,被继承人还会留下股权之类的特殊的遗产......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
·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
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一、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我国没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制定了需要赔偿的标准,故意伤害罪侵犯了公民的人......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一、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配偶老年痴呆不能立遗嘱,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者律师代为订立有效遗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