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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新刑法九是怎么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盗窃行为深恶痛绝。按照法律规定,盗窃财产达到一定金额后会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方面,我国的刑法也是在不断修订和完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盗窃罪新刑法九是怎么修改的?我们通过整理的有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分析下。
  
   一、法条修改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取消了盗窃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当前犯盗窃罪,无论何种情况,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二)将盗窃罪状表述为五种情形,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刑法修正案(九)将原来的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罪状表述为五种情形: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是多次盗窃;三是入户盗窃;四是携带凶器盗窃;五是扒窃。罪状表述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二、对修改后盗窃罪五种情形的理解和适用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这是刑法关于盗窃罪数额的限制。盗窃数额的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根据现行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这也是盗窃罪追诉数额的起刑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以上标准为盗窃既遂。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参照有关规定,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二)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是最新的一次刑法方面的修订,此次修订涉及的条文最多。其中盗窃罪新刑法九取消了死刑、将盗窃罪的表述分为五种情形,使之更加具体和形象。按照最新法律规定,盗窃罪诉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主要是达到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就要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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