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房屋中介对于房屋交易双方来说非常重要。房屋中介起到桥梁的作用。人们在挑选房屋中介的时候,非常关注房屋房屋中介费用的收取情况。过高的房屋中介费用是消费者难以承受的。实践交易中,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一)评估收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
  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二)代理收费。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 2.5%;
  501~2000万元 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0万元 1%;
  1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三)咨询费
  1、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2、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二、房屋中介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的相关标准主要有:
  (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二)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额度以及交费地点,在机构的显要位置予以公布。
  (三)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客户介绍其有关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屋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
  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屋中介乱收费、“吃回扣”,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不法中介产生的纠纷也的确不少,不少当事人遇到这些纠纷时往往会不知所措。如果您在和房屋中介打交道的时候,碰到房屋中介乱收费或者索要其他好处时,建议您向房屋中介公司举报,如果中介公司包庇或者不解决,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任何人不得减刑。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


·城市楼房补偿如何计算
      城市楼房补偿如何计算?一、城市楼房补偿如何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


·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相关机构提出的,但现实中也会出现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由于大部分劳动者不清楚法律中......


·不认定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认定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


·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问题
      尽管你再小心谨慎,都不可能保证永远不涉及纠纷,对于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款活动也如此,谁都难免遇到个人债务纠纷。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关于个人债务纠纷......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债权人代位权同债权人撤销权一样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力,对债权实现面临危险的债权人来说是重要的救济措施,那么,债权人代位权......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一、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打离婚官司的期限是多久?
      如今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双方过不到一起,离婚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在争夺财产方面发生激烈冲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