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刑法轻伤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法关于轻伤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致人轻伤的应该赔偿哪些费用?《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三、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对于医疗费的问题,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综上所述,我国新刑法轻伤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二百三十四条,也就是故意伤害罪的条文上。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肇事方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通常,为了更好的确定责任,达成赔偿,当事人会做一个轻伤方面的司法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刑复核指定辩护人合法吗?
      一、死刑复核指定辩护人合法吗?死刑复核指定辩护人是合法的,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一、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吗?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或者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违法吗?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不违法,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


·由于经济的发展吗?
      由于经济的发展吗,人们思想的日渐开放,当婚姻关系难以继续下去,很多人都选择了离婚。离婚率在近年居高不下。离婚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在现实生活中还......


·劳动合同员工丢了能补办吗?
      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通过协议的方式签署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均签署姓名后,会产生约束力,双......


·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否有效?
      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否有效?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


·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
      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一、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


·刑拘第37天一定会批捕吗?
      一、刑拘第37天一定会批捕吗?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