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不同? 一、代位权和撤销权:
  首先,代位权在中国《合同法》第73条中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而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的权利人不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是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
  主观要件:(一)债务人的恶意。(二)受益人的恶意。(三)转得人的恶意。
   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
  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
  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
  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4、诉讼时效不同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通过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我们可以很快知道代位权一般只表现在债权的转让中,作为债权受让人所拥有的的一种权利,针对的对象一般只能是到期怠于履行的债务人。而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只要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归使从无的状态,但其前提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可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
      在家庭生活中,存在夫妻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为了减少医疗费的支出而提出离婚的情形。在道德上,提出离婚的一方不顾夫妻情谊而离婚是应当被谴责的行为......


·高空坠物砸人是违法行为吗 会不会坐牢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可能你走到路上会被石头绊倒,走在小区下面会被东西砸到时,但当时人就会很疑惑从天而将的祸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在我国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我国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出结果?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在实践中很常见,指的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行为。那怎么来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故......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的公司一般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的,当然具体的期限这个双方可以协商。但......


·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来
      看具体情况定。轻微事故双方无异议的,现场出责任认定书和调解单。一般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出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才能划分责任......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一、土地流转的含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怎么办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


·父母离婚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我国民法典规定
      父母离婚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一、公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公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没有误工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