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至于广告的方法,无论是采用文字广告,如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广告栏内、电线杆上张贴广告,在公共车辆、场所内悬挂广告等,还是口头广告,如通过收音机、有线广播播发或口送宣传等,只要使用的方法能使不特定人了解其意思表示,都可以成立。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一定行为,各国民法上并无严格限制,不仅指积极的作为,如寻找走失之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指定的行为是对广告人报告一定事项的行为,或广告含有须将完成行为的事实告知广告人的意思,在通知到达广告人时,才为完成了广告指定的行为。有人认为,不必将给付一定报酬作为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之一。理由如下:其一,悬赏本身就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意思表示。至于不特定人在完成指定行为后,是否接受这种给付是行为人的权利;其二,民事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法律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悬赏广告的酬金给付作出限制。法律只须对悬赏广告的内容是否违背国家利益,是否有悖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加以限制;其三,悬赏酬金是悬赏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悬赏报酬给付,在理论上也抹杀了将广告分为普通商业广告和悬赏广告的法律意义。关于悬赏广告的效力,其最主要之效力,即是相对人的报酬请求权,此与一般债权关系并无不同。
因此只要是有能力完成悬赏人要求的,则就可以成为悬赏广告的另一方,在圆满完成了要求之后,就可以向悬赏人主张获得对应的悬赏报酬。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将缴纳,如查......
·用专利提升企业注册资本的好处是什么?
用专利提升企业注册资本的好处是什么?一、用专利提升企业注册资本的好处是什么?知识产权,可以在评估后,注入企业作为股份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在我国属于比较严厉的案件类型,对国家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财产都有着比较严重的伤害。民事赔偿主要是针对案件中的具体金额和具......
·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允许诉讼离婚,对于申请诉讼离婚的双方,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时间需要由具体的法律机构做出判断,因为......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准备: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辞职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辞职规定是什么?规定是辞职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十分的迅速,人们可以投资的形式更多样,获得股权就是其中一种,股权是股票所有者所拥有的......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规定有哪些?侵害公民名誉权,是指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