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 一、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二、商住房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① 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发票
  ② 清地名单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
  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同时需要需要提交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等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商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现实生活中,办理过程比较麻烦,历时较长,想要减轻办理的负担可以请专业人士代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的新闻是较为常见的,好多人为了追求高回报,投资了一些不安全的项目,但却不知是集资诈骗行为,为此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罪与非罪做出的明确的规......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1、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房产没有分割完毕之前都不能够处分遗产。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一、将死去人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将死去人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追讨工程垫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1、承包人与发包人对于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事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违反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违反交通规则,其中比较严重的一项就是醉驾,在醉酒状态下如果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非常......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对于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向要更换审理的司法机关的,必须要在检察院接受上诉请求之后......


·一、离婚分财产不给钱不给看孩子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分财产不给钱不给看孩子应该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和探视权。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


·广安交通违章流程怎么走的的
      广安交通违章流程怎么走的的一、广安交通违章流程怎么走的的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


·新婚姻法 婚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也是会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而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