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直接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直接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直接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1、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
  
  所谓 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 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 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际上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际上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中国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2、银行承兑
  
  投资方将一定的 金额 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 银行开出一亿元的 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 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 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 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 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 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 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 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 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3、直存款
  
  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 直存款本身是违反 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 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 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 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 银行根据这个 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 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 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 质押的。同意 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 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 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 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 再贷款的。
  
  4、银行信用证
  
  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 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 企业融资的 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 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 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中国的企业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际上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中国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5、贷款担保
  
  市面上多 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 银行 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6、委托贷款
  
  所谓 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 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 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 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 利息和追还 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 利息。
  
  7、直通款
  
  所谓 直通款就是 直接投资。这个对 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 抵押或银行担保。 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8、对冲资金
  
  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 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 对冲资金。
  
  主要包括了上述八种。而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融资,则需要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当然要是在融资的过程中有违法的行为,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公司企业以及相应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开车的时候不幸发生车祸,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彼此的责任来确定赔偿问题,责任越大赔偿的就会越高,那么就有人问我们......


·办案人员过失如何认定和追责
      办案人员过失如何认定和追责在现代社会,每一天都会有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引......


·一、申请二手房按揭条件?
      一、申请二手房按揭条件有哪些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重婚罪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


·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有哪些?
      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有哪些??一、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有哪些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


·烧伤工伤鉴定细节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您要知道一个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烧伤工伤可以在工伤的概......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除斥期间可以在多久的时间内进行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除斥期间可以在多久的时间内进行分割?离婚后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要求财产分割,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购车违约金比例一般是30%。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需要重新送达吗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需要重新送达吗移送管辖后不要重新公告送达,移送管辖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决定起诉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