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决定了征地工作的进程。由于征地影响到了现有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的使用利用情况,因此必须要妥善安排好征地补偿工作。因为经济不断发展,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在逐年变化中,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最新版本主要有如下几点。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二、湖南省城中村改造赔偿安置协议《土地管理法》第三、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可以看出湖南省的征地补偿款项还是没有变化,主要还是针对土地房屋的价值、停产停工的损失以及临时的安置费用等几个方面进行的。具体的每一项的补偿金额因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了符合社会要求的调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权益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权益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什么?有多少种工作就有多少种职位,有多少种需求就由多少种工作。法律援助是一种法律保障制度。那么,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什么呢,作为......


·建设施工合同组成内容?
      建设施工合同组成内容有哪些一、建设施工合同组成内容有哪些《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


·在国外吃野生动物犯法吗?
      在国外吃野生动物犯法吗在国外食用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国外很少有食用野生动物的习惯,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常识比较普及化,国外一些国家......


·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
      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一、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仅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99......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传销案最迟多久结案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案件,一审最长在16个月以内结案,二审最长在4个月以内结案,如果有特别特殊的法律情况,经过......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