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而此时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所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二、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三、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虽然在夫妻离婚的当时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确定,但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改变,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而此时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就分为了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两种。一般在无法协议变更的时候,才会进行诉讼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有一两张信用卡,而在具体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使用人能够按照银行的规定,对透资的数额及时的......


·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触犯了法律,经过证据的搜集和法院的定罪后,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的。逮捕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进行规范的。那么,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


·行政拘留什么时间探视?
      行政拘留什么时间探视?一、行政拘留什么时间探视?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二、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


·吃饭吃到虫子赔偿标准是什么
      吃饭吃到虫子赔偿标准是什么外出消费的过程中,遇到那种卫生条件不好的餐馆,就有可能在饭菜里面发现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吃饭吃到虫子的情况,此时对......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一、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的,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劳动关系,而它在的形成进和在建立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劳动关系”具体相应......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


·在我国撤销赠予协议必须去法院起诉吗?
      在我国撤销赠予协议必须去法院起诉吗如今几乎是亲人之间对某些物品进行无偿赠予也都是要提早的落实在书面协议当中的,但是有些所谓的无偿赠予其中可......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