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人们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凭证。土地使用证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前者是针对城市的土地,而后者是针对农村的土地。在我国,土地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我们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进行详细说明。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房屋共有权证等。土地的流转是经过国家允许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盘活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提醒您,一定要准备好变更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有的人会在婚姻关系期间作出出轨的行为,这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外情。这样的行为是对夫妻感情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而要是一方就对方出轨提......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企业类型,在关键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我国出台了......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


·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
      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一、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要想通过的诉讼的方式成功追讨欠款,首先应该满足起诉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是具体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在提前终止合同的时候,......


·酒驾但是被别人撞了责任认定
      归肇事方。酒驾被撞的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不过酒驾,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


·私企破产所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着其特殊的职责,他不同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是一个团体,法人仅仅只是一个人,是......


·怎么举报嫖娼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卖淫嫖娼行为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因此即使给予行为人处罚,也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而现实中,要是发现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