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人们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凭证。土地使用证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前者是针对城市的土地,而后者是针对农村的土地。在我国,土地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我们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进行详细说明。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房屋共有权证等。土地的流转是经过国家允许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盘活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提醒您,一定要准备好变更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


·共同遗嘱的法律特征有几种
      共同遗嘱的法律特征有几种1.共同遗嘱是两人以上共同所为的法律行为。通常共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且为同一目的而订立共同遗嘱,如养父母将他们的......


·诈骗8000元应该是什么罪
      诈骗8000元应该是什么罪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八千元属于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


·国家赔偿形式有哪些?
      中国这个强大的行政机构每天大小事务不断,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需要国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涉及到赔偿和国家的赔偿形式。国家的赔偿......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被继承人去世后不算社保算遗产,社保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质量验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个工程完成之后,质量是必须得到保障的。只有这样才不会发生后续的关于质量问题的纠纷。而......


·隐瞒房屋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求偿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隐瞒房屋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求偿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


·不适用反诉案件都有哪些
      不适用反诉的案件有哪些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要权提起反诉,但对反诉的时间、条件、形式、范围,以及哪些案件可以反诉,哪些案件不适用反诉等......


·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营业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可认定为从轻情节。1、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经常发生房屋需要转租的过程,出于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的关系,租房者经常会选择租二房东的房屋,租转租的房屋由于不是直接从房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