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二、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特点有哪些?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由此可见,之前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最新的《民法典》对其进行了修改。按照规定,《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受到人身侵害的时间算起。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等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生效。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未成功可以减轻处罚吗?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未成功可以减轻处罚吗?没有成功的是可以减轻当事人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非法集资还可以拿回本金吗
非法集资行为一直以来都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原则上来说属于参与人,不属于受害者,但不排除投资人也是因为被骗所为,从另一方面......
·员工主动离职赔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主动离职赔偿金怎么计算?员工主动离职是没有赔偿金的,辞职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服装商场退股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服装商场退股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服装商场退股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甲方与乙方合股注资了市区路的......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近些年,尤其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么迅速,与建设房子是离不开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对于郴州市的......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1.只有基层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2.基层法院审理的都是一......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二、如果不是买房,中间断了一个月也不影响什么;三、补缴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你出钱请现在的公司在补......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