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不同类型的诉讼当中,法律规定的证据是不同的。很明显,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就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不一样。那么您知道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吗?只有知道证据的证据,当事人才能有针对性的去搜集证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材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二、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三、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六、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以上七种证据,不论何种形式,人民法院都应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应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证据只有经过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综上可知,行政诉讼当中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了七种,有鉴定结论、书证、物证、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为您做出了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违约现象,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等,因此房屋买卖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


·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正常劳动关系都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其中就有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辞退员工的。不过,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辞退员工......


·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 ?
      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多少钱(一)流程1、向工商申请预约变号,可电话预约,也可亲自到工商局申请;2、......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可以领取丧葬费的。因病去世属于非因工死亡的一种。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


·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的依据是:没有提出明确的申请却在暗中撤掉了原本的投资资金,是作为判断抽逃资金......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非法集资犯法吗?
      一、参与非法集资犯法吗?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是否犯法,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民法总则31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身边肯定有很多的案件发生,往往都是由民法总则来进行解决,因为民法总则针对的一般都是我们平常生活当中的事情。就比如说监护权的问题,在民法总......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