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孩子的,也要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决定,并且规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是由没有支付抚养孩子一方承担的,而有些家庭并没有生育子女,在分割财产时需要对女方适当照顾。那么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男女双方离婚后,根据他们之间的离婚协议来划分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对财产作出处理后,男方不需要对女方支付抚养费。从法律上讲夫妻双方离婚后就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男方是没有义务承担女方的抚养的,但是子女未成年的话,女方抚养孩子,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不以男方是否再婚为拒绝的因素。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子女抚养费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权利关系就此消失,男方是不用给女方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写到离婚协商书中。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院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的批捕书是否会送到家属手中
      一、寻衅滋事的批捕书是否会送到家属手中?如果是当地的,会送到家中,由家属签字收到,都是纸质的家属通知书。异地的,一般通过当地公安局送达签字......


·事业单位股权转让办法
      事业单位股权转让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进步,我国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十分迅速,相对应的公司也蓬勃发展。有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我们需要进行股权......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该怎么处理?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该怎么处理?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赔偿对方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 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格式怎样的?该公证书要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公证事项有:房产的具体信息和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接下来我们为......


·醉驾涉嫌犯罪
      醉驾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工作受的伤即为工伤,受到伤害的人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原因,轻重等依据来得到一些赔偿,但是也要有一些鉴定标准和手续流程要走,接下来就是关于江西......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虽然现在诈骗犯罪出现了很多新的形式,但若需要定罪的话,其实多数还是会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就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这些,其实最后往往都是按......


·2023天津市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


·逮捕令下来还能取保吗?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落实犯罪事实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这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除了逮捕,刑事强制措施......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