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私生孩子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

私生子是指非婚生子女,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带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在社会上是一种不光彩的存在。但是私生子的出生并不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私生子的出现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私生孩子社会抚养费。
  一、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抚养费
  1、双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2、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的一些人女方担心男方不承认孩子关系而不找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可以做亲子鉴定,对方拒做亲子鉴定可能败诉。很多当事人担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证明手续不齐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认与孩子的也不做亲自鉴定,自己无法举证。其实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方便的话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到了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女方便不用再举证;如果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私生子的出现不仅会破坏有家庭的一方 婚姻,私生子的出现并不是他们自己所希望的,当孩子知道自己不光彩的身世时也会给孩子带去一定的心理伤害。私生孩子社会抚养费不仅是国家对于这些孩子的一些保障,也是对这些不负责任的未婚男女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一、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和普通欠钱一样处理;先要找到他人,然后起诉他,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欠......


·对缓刑犯也应适用减刑
      目前减刑制度只适用监狱中的服刑犯,建议缓刑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实行减少考验期限制度,让其早日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由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被摩托车追尾怎么索赔
      先要经过交警部门做责任认定,划分责任之后,再去做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又有哪些特征一、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一九七三年三月三十日重行修正)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


·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一、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条三方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条三方是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


·企业工伤等级是怎样评定的
      企业工伤等级是怎样评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