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候审的犯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话,那此时就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不过在取保候审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其行动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对于取保候审的犯人来说,在取保期间是否能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取保候审的犯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关于被取保候审的人犯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结婚的问题,迄今尚无明文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在《关于保外就医犯人能否结婚的复函》中提出:“这种犯人只要是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也和一般公民一样,是可以登记结婚的。”既然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外就医期间都可以结婚,那么尚未判刑的刑事犯罪人犯在取保候审期间同样应允许登记结婚。
  二、结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结婚包括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和传统意义上的结婚上,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婚姻即告生效;传统意义上的结婚是指正式举行结婚仪式完毕,双方正式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二者有一定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讲,男女双方完成登记,尽管未举行婚礼,在传统意义上并未结婚,也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在传统意义上,结婚也包括未经登记的情形。本书结婚的概念特指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故根据《婚姻法》之规定,其成立需要一定的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都有结婚的合意,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欺骗的手段,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干涉。《婚姻法》第三条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没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都是无效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禁止结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3、止重婚。4、婚双方须为男女异性关系,我国法律上不认可同性结婚。结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实践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人来说,其结婚的权利是没有被剥夺的,只要其与结婚的对象都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同时也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最终也是可以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行列,一个公司的创立单单靠一个人是不能壮大起来的,它需要多方面的融资,然而融资......


·一、不动产买卖不破租赁能转租吗?
      一、不动产买卖不破租赁能转租吗?可以转租,但是需要所有权人,即出租人的允许,因为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


·性骚扰精神损失费多少?
      性骚扰精神损失费多少?性骚扰精神损失费是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来进行考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信用卡诈骗40万判几年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进行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讲都是很方便的,在生活中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可以使用信用卡救济的,但是,使用之后,也是需要及时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是什么?
      如今,公司企业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和及时掌握推送信息,都会积极开发各种软件APP,使得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件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1、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


·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
      一,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就构成了用工欺诈。用人单......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影响,但更多的是由于一些购房者想要借买房来获利,但可悲的是这些投机的购房者却不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