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一、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1、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抚养费缴纳标准进行缴纳。如果在当地没有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还在原住地,如果也不在现住地上户的,可以按照居住的进行缴纳。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没有被相关部门发现,未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对于这类人群,一般来说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4、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只需缴纳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个地方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在另一个地方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当事人再次缴纳。一般来说,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非婚生子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非婚生子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非婚生子的相关规定,从文章我们可以了解这些非婚所生育的子女与有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是平等的,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就有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为了我们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请父母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肇事逃逸无钱赔偿怎么办?
肇事逃逸无钱赔偿怎么办?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对方支付相关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也可以按照交强险的相关赔偿额度来进行赔偿,超出部门由事......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注册资本(金)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权属怎么处置?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权属怎么处置?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也应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就会陷入经营困局。对于一些经营越来越困难的国企,可能只......
·一般期权合约要素是什么?
一般期权合约要素是什么?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经济利益的问题,这也是在生活中遇到的比较常见的问题,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要及时......
·一、合伙人提出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合伙人提出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入伙比例处理,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或债务承担比例分担,或盈余分配比例......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不是参照诈骗罪的金额来进行判决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与他人打架住院讹人怎么办?
因为一些琐事就情绪激动展开了人身上的攻击就可能在严重的情况下出现受伤需要送到医院住院的情形,如果通过正常的赔偿医药费以及住院后所需的费用就可......
·处罚行贿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处罚行贿条款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
·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算
在我们进行计算房屋产权的年限的时候,很多人认为是从买房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可是实际上并不是。对此我们也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那么,房屋产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