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尽管我国明令禁止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了酒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有的人在交通肇事后,担心被追究责任而选择逃逸。这种行为更加恶劣,如果造成被撞人伤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一、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通过我们的分析,您应该对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有了初步了解。酒后驾车,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则罪加一等,构成交通肇事罪。像这种严重的行为,法院通常会判处当事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我们提醒您,开车就不要饮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私营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私营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股份制度也有了相关的完善,对于股权转让,我国是有相关的明文规定的......


·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么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么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标的额如何进行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标的额如何进行确定?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


·诈骗罪受害人谅解能判缓刑吗
      诈骗罪一般情况下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徒刑,这个时候就有人问我们,要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但是取得了......


·一、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如下内容:(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立约人:证人:财产分割原因:财产范围:分割方案:立约人: 见证人:立约日期 年月日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


·上诉的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上诉的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一、上诉的程序: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虽然当事人可以向原审......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一、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