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

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工程施工到工程完工,这期间就需要严格的把控质量,绝对要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但是因质量引发的纠纷也是不少的,因此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您并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具体的内容。
  一、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
  为了避免未来出现质量纠纷时,在签合同时可以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附件。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的处理办法,特别是责任范围及赔偿额度的确定,必要时可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同时还要与发展商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鉴定单位,鉴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对鉴定意见的公正性确切保证。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交付房屋的质量必须达到《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列明的标准,否则发展商就要向购房者赔偿。
  二、如何解决房屋质量纠纷
  第一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是调解和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业主也可以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第三种方式是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要在保修期内通知开发商第四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那么,如何才能增加业主的胜算呢?作为购房者,要顺利打赢房屋质量官司,首先要搞清楚涉及诉讼的房屋是否在交付时就存在质量问题,这种质量问题是不是由于开发商施工不当造成的。这些确切的证据业主必须掌握。新房有质量问题,业主一定要在保修期内,就房屋的质量问题通知售楼方,超过这一期限不通知的,房屋就可以被认定为没有质量问题。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这也是确保高质量完成工程质量的必要。但是质量纠纷一旦发生,引发的矛盾也是非常多的,因此您要在施工过程中注重质量,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更不发生矛盾,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保障施工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电动车违章应当在驾驶人员处理违章后注销,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消除。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驾驶员初次......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12.2万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一、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诉讼离婚?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因为拘役的强度没有有期徒刑那么严重,因而很多时候拘役都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进行劳动的话,则会酌量的......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遭受伤害的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最后拿上鉴定书......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吗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定平均工资......


·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
      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标准人体的每个部位有相应的标准,关于这一标准问题,我们以手指为例来给您......


·自动离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
      自动离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


·贩毒在看守所多久能判?
      贩毒在看守所多久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