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120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120条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第120条的内容 ?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
  
  
  1、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
  
  (2)、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任;
  
  (4)、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
  
  
  三、侵权行为分类 ?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四、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
  
  
  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在: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五、侵权损害侵权人要承担的责任 ?
  
  
  人身损害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7项。
  
  因伤致残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6项。
  
  死亡
  
  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支出的第1项所列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费用。
  
  计算方法
  
  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而“抽象损失”则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如: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采取定型化赔偿,设定固有的标准和期限。
  
  此外,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第120条明确规定,发生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有权利让侵权人进行赔偿。这是解决民事侵权事件的基本原则,保障了被侵权人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诉讼原告有哪些
      什么是交通诉讼原告?交通诉讼原告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第一时间到法院提出诉讼的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当中......


·小规模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一、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一、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房屋性质如果为住宅,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增值税按照月租金收入划分为三个档次:(一)月租金(不含税......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应多久完成?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应多久完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虚拟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虚拟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现在电竞行业的发展已经有越来越热门的趋势,生活当中的绝大多数年轻人在网络上都有着不少的虚拟财产,我们通俗......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面......


·最高法非法集资案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企业开始出现在您的面前,很多人都被这些企业的高额利息所诱惑,将自己的资金都投入到相应的理财产品当中去了,但是有时候有些理财......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


·如果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可以公证吗
      可以。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属于可公正的范围,离婚时双方写协议书时会确定孩子由哪方抚养,协议书可以公证,同时公证书是双方意见的公平公正的表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