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会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也有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在此期间同时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需要做工伤鉴定才能进行赔偿,那么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呢?下面和我们一起在下面文章中中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工伤鉴定机构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对于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这个问题大概有了初步的了解。社会保险是预防未来发生某些意外而设置的一个保险,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确保用人单位会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对自己日后出现意外时的一个经济上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同时申......


·非法转包农民工工资谁负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


·一、出租人催告期是多久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催告期是多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时给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仍然不给付的,出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而催告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一、监外执行有案底吗?监外执行会留有案底。案底在公安机关的网站中和个人档案中都会有反映。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


·诈骗十一万如果去自首会判多久?
      一、诈骗十一万如果去自首会判多久?根据涉案金额与造成的危害后果来定罪量刑。如果金额较小或没有危害的后果产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量刑时要充分考虑......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一、收养关系怎么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方法: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男方当然也是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父亲和母亲可以公平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不是理所应当就应该归母亲......


·法院司法鉴定公证吗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不能凭借肉眼观察必须借助司法鉴定判断的时候,那么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大多数情况下的司法鉴定都交由当地法院进行......


·遇到赡养协议反悔该怎么办
      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当父母年老之后,我们赡养父母到老,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上的规定。同时,我国法律也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以及......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房产作为婚姻关系中一大重要的资产要素,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房产......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