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会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也有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在此期间同时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需要做工伤鉴定才能进行赔偿,那么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呢?下面和我们一起在下面文章中中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工伤鉴定机构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对于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这个问题大概有了初步的了解。社会保险是预防未来发生某些意外而设置的一个保险,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确保用人单位会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对自己日后出现意外时的一个经济上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律师的辩护职责是什么?
      律师的辩护职责是什么?律师的辩护职责是依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辩护,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在......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一、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


·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注意事宜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假如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抚养权如何转让,下面是法律我们......


·医疗纠纷的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协议书的样本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甲方:_____医院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乙方......


·银行房贷逾期不还什么后果
      一般来说,房贷拖欠到最后都会面临被起诉这个境地。但是实务中,对于逾期贷款银行一般不会直接诉诸法律解决,毕竟打官司费时费力,只有到万不得已银行......


·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条款有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在生活中,我们常会因为很多因素去故意捏造和传播虚假的事实,有
      在生活中,我们常会因为很多因素去故意捏造和传播虚假的事实,有时候虽然并不是故意的,但是由此会造成损坏他人人格使得名誉被破坏,情节严重的会是有......


·泰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
      泰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泰州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根据......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1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我们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了解,特别是在悬疑推理剧中常有司法鉴定的场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需要出示专业性意见的证据,就需要委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