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的,如果工伤员工或用人单位觉得工伤认定不符合事实,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方式不同,它解决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行政争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按揭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


·怎么公证婚前买的房子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


·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在进行房屋继承的时候,如果需要将继承的房屋过户的话,那此时才会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呢?而房屋继承需要花多少钱?针对......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被行政拘留过夜可以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


·一听啤酒能查出酒驾吗
      能。1.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的。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房地产网签备案预告什么意思?
      房地产网签备案预告什么意思?1、网签网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一、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如何追债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救济途径是什么?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救济途径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