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期货市场在中国的历史二十几年左右,不算很长,大部分人对于期货

期货市场在中国的历史二十几年左右,不算很长,大部分人对于期货都只是听说,也并没有深入了解。一些期货从业人员会利用人们对于期货不了解的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给投资者,诱骗投资者买入,造成严重的亏损。对于这些行为,法律也是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惩罚的,下面我们整理了诱骗投资者期货合约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前述行为,也只能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此外,司法实践中也必须将本罪与预测错误区分开来。
  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都包含着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同时都有可能诱使相关投资者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并且两者都是有关妨害证券、期货信息真实公开的行为,两罪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贡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行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结果扰乱了证券、期货市场,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该行为宜定为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之所以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往往是因为收受他人贿赂,或者为了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单位或有关投资人的资金。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往往构成数罪。因此,我们在认定本罪时,还应查清行为人实施该行为的前因后果,以便一并予以惩处其他相关犯罪行为。以上就是关于诱骗投资者期货合约罪怎么认定的内容,广大投资者们应该提高警惕,对于期货进行深入了解,以防被相关从业人员的虚假及伪造信息所蒙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投资产品应本着不懂不去碰,或者寻找可以信赖的机构进行咨询,关于期货合约罪的相关内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


·肇事逃逸交警多长时间处理?
      一、肇事逃逸交警多长时间处理?发生肇事逃逸后,交警应当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


·罪犯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
      罪犯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一、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


·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
      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但实践中,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不少见,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


·关于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