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注册成为公司法人。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注册公司法人的要求以及流程吧。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
  
  5、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黑白均可)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1、通缉犯、服刑犯。
  
  2、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3、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6、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由此看见,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很严格的,一定要按照流程,备齐所有资料。公司法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注册成功后对法人的要求和责任也有很多,我国最近也出台了很多相关法律政策来规范公司法人的行为和保障公司法人的权益,具体的可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抚养费律师如何处理?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


·一、醉驾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一、醉驾案底几年可以撤销?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怎么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的抚养义务怎么承担?想要弄清这个问题第一步需要确定非法同居生下的孩子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1、双方可以......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抗诉书的格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抗诉书的格式是什么?刑事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适用)______检刑抗[______]______号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
      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一、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格式,老人怎么立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立遗嘱人(姓......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孕期员工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孕期员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


·怎么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
      只有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的,此时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吗?对于很多人来......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的内涵,也强调了相关情况下的婚姻的有效性。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根据《......


·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一、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是当事人自己的自由,只要不从事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