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在哪立案呢?

如今很多年轻人手头都有一张或者几张信用卡,这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可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盗取、伪造他人信用卡实施犯罪,这种属于信用卡诈骗,受害人应该就是报案,以便挽回自己的损失。那么信用卡诈骗在哪立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一、信用卡诈骗在哪立案?信用卡诈骗一般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决定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诈骗数额不是巨大和特别巨大的一般由犯罪地基层法院管辖。目前国家在打击的信用卡诈骗案的过程中,以要求欠款者还款为主要目的。一般情况下,警察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后,看守所都会建议持卡人及其亲属进行还款,在持卡人进行还款后,大部分情况都可以进行保释。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欠款的金额是以银行提供的数据为准,而银行提供的数据一般是包含了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以及超限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持卡人只能在按照银行提供的数据进行还款后,才可能进行保释。如果对银行的数额有异议,可在刑拘至法院开庭的时候再进行争议,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要在看守所里呆到三至四个月方能开庭。二、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信用卡诈骗在哪立案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持卡人遇到诈骗后,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案件破获以后,检察院就要发起公诉,交给法院作出判决了。目前信用卡诈骗的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范文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范文甲方:(公司)乙方:(员工)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年月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苏州的很多人来说田地是非常的宝贵的,所以如果对苏州地区的田地进行征收的话,如果没有合适的征地补偿标准,很......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


·六年内的新车怎么年检
      1、6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管制缓刑假释分别是什么机关执行?
      一、管制缓刑假释分别是什么机关执行?管制缓刑假释分别由公安机关、法院、当地司法机构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1、《刑法》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没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欠钱不还也是可以起诉的,应当提交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


·撤销处分需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2023
      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