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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法律举证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需要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文书鉴定也要对一些笔迹进行分析。法定单位在对诉讼案件进行鉴定时,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对哪些内容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让我们一起进入下面的内容吧。
  
  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
  
  (一)笔迹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
  
  要求:
  
  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
  
  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3、样本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鉴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四)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要求:
  
  1、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2、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五)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要求:
  
  1、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2、样本量充分。
  
  (七)人像识别鉴定
  
  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1、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2、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好了,通过上面的解答,您对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需要注意的内容有了了解,对我们以后处理一些案件的司法鉴定有了很好的帮助,以后遇到上述问题可以很快的找到解决办法,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司法鉴定的其他内容,可以联系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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