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净身出户了的,而净身出户其实也就是指夫妻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一分钱的共同财产都没有获得,而这样的情况下最终还顺利的离婚了。不过通常在什么情况净身出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通常意义下的出轨仅仅是在婚姻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很少有人会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个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出轨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婚姻纷繁复杂,在婚姻中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孤注一掷,不偏激不绝对,才是面对正常生活风险的唯一方法。
  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一般在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也是不会作出净身出户的处理,通常是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同时又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就可以让其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书面劳动合同两份公司保管是否合理?
      书面劳动合同两份公司保管是否合理?不合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造成1-4伤残全国统一,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办?我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房屋土地使用合法的凭证。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在办理......


·2023年检察院批捕可以阅卷吗
      检察院批捕可以阅卷吗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一、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怎么定责处理?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怎么定责处理?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2、事故一方......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关于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不是没有,但是您表面上来看好像行政复议全部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那是因为现在国家工作......


·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吗?我们知道,在依法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为了避免发生纠纷,需要即使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也即集体土地的一类,室友......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