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规定。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也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那么,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由此可见,根据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其量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最低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十分严重,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最高可以面临死刑。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四个要件,其中客观表现是必须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必须造成一定后果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
      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


·醉酒开车查到罚15分该怎么办
      现在人们经济收入好了,吃饭喝酒的次数也比较高。喝醉酒以后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还是选择开车回家,觉得自己依然清醒,不会被交警逮到。醉酒开车查......


·究竟非法集资100亿判几年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发财会进行风险投资。但是风险投资和非法集资又存在着一定相似性。那么就很容易误入歧途,所以很多人都会游走在犯罪的边缘。那么......


·周末加班 调休 什么法规?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实行的是一周五天工作制,周末则为休息日。而有的员工有时会被迫于工作压力,有时候会要求周末加班,然后在工作日调休。目前,这种做......


·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否合法
      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否合法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我国《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后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后多久到账?个人退税一般当月15日之前申报退税的,当月可退下税款,如果是15日之后申报的,需隔月才能到账。常见的退税进度显示如下......


·购买商品房的订金能退吗?
      购买商品房的订金能退吗?一、购买商品房的订金能退吗?在未正式订立合同之前,向卖方缴纳订金,达成订立书面的合同的意向。但是之后可能自己会因为......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


·定额发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发票您都很了解,就是在你购买东西的时候商家会开具的关于你购物内容以及价钱的一种记录形式,他有很多种类,其中一种就是关于定额发票,发票的有效期......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为顺应社会的发展,现在人工作基本是朝九晚五,甚至有些适用“九九六”工作制。而有些公司工作压力大,适应......


·2023台州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台州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