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受害者在遇到网络诈骗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果能够在

很多受害者在遇到网络诈骗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果能够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之下冻结对方的银行卡的话,最起码可以保障自己被骗的金额是有可能追回的,但实际上冻结对方的银行卡这种事情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接下来我们就对网络诈骗怎么冻结对方银行卡这一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网络诈骗怎么冻结对方银行卡?
  
  网上银行被骗了,无法冻结对方账户。
  
  因为个人无权要求银行冻结他人账户,只能冻结自己名下的账户,冻结他人账户,只能法院出具查询冻结通知书,并且还要法院两名工作人员去银行办理才可以。
  
  对比较常见的跨行汇款,如果查询时钱尚未被转出,报案人可以凭借向警方报案时的立案回执,让银行协助暂时拦截这笔款项,时间是1-2个工作日。其后,可以用公安机关出示的冻结函办理正式的冻结手续。但如果钱已被转出,银行就爱莫能助了。
  
  二、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结合以上的文章,我们可以得知网络诈骗怎么冻结对方银行卡这一问题,理论上来说是没有操作性的。即使最后在法院的帮助之下冻结了对方的银行卡,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很有可能金钱已经被犯罪嫌疑人转走了。最重要的是,法院不会无缘无故的冻结对方的银行卡,需要有事实证据才可以的。简单点说,受害者在被骗以后一时半会儿并不能冻结对方的银行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孩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如果有子女,子女会判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但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呢?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男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夫妻。另一方,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是要根据要求来办理离婚手......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不签字可以受理吗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职工不签字可以受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工伤职工签字处,不需要职......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一、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着手实行......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一、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登记在子女名下,由父母出资修建的房屋,所有权应如何认定?
      虽然案涉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但建成后即依据父母等人签订的分房协议的约定,初始登记在子女名下至今。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亦载明案涉房屋为子女......


·多个公司的公司法人能兼任吗
      多个公司的公司法人能兼任吗?公司在成立时必须要设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构,公司法人就是公司注册后必须要成立的管理组织,在公司中的作用是享有民事权......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