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

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律师主要是为当事人打官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它是一个高薪行业,如果一个当事人要想请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就要付很高的律师费才行。因此有人就问我们,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因此当事人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任何人都被允许自辩的,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能够为你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
  
  二、打官司请律师有什么用
  
  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统且程序和实体并重地把握案件脉络,设计严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诉讼方案,调查搜集相关有利证据,代为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在开庭过程中合理运用诉讼技巧,针对争议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提出反驳意见,随机应变,查找、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详实、有理、有据、有力的代理意见,影响审判法官沿着委托方的有利方向去认定事实和裁判案件。
  
  三、打官司请律师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他是律师吗
  
  对律师身份的确定是为了保证你得到真正专业的法律服务,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并不一定需要你真的去核对他的证件,只要你通过;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律师,应该不会有问题,这一点也不麻烦,而且很有效。
  
  (2)他是否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
  
  在这个问题的背后,实际上你要关心的是这位律师在法学理论方面的造诣和对法律精神的领会,有时候,这比经验更重要。专业的训练和不断的学习将有助于一位律师法律素养的培养,而假如在这方面你实在缺乏判断依据的话,学历也是个不错的标准,虽然这对不少律师来说的确不太公平,但对你来说,至少比较简单实用。
  
  (3)他过去的工作经历如何
  
  一位律师过的工作经历,会使他比较熟悉某一特定领域的工作程序和人员,这对解决你的问题也许会有帮助。更重要的是,通过了解他过去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成就多少也可以反映出他在目前工作中的表现,一位在所有行业都一事无成的人换到法律行业里来,一样未必能混出个什么样。
  
  (4)他的执业经验如何
  
  执业经验的重要性取决于你所要解决的问题到底有多复杂,一位成功处理过类似问题的资深律师是必要的;如果只是小问题,就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
  
  (5)他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吗
  
  你的问题可能会涉及到某些独特的高度专业化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也就要求办案律师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能力。
  
  (6)他的工作习惯如何
  
  良好的工作习惯是高效率的前提。观察一下他的办公室,看看他的文件摆放方法,注意一下他对时间的掌握,你可以对他的工作效率得出初步的印象--而且往往很准确。
  
  (7)他敬业吗
  
  要把任何工作做好,敬业都是必不可少的。他热爱自己的工作吗?他是在从事一样事业吗?他对自己有信心吗?或者他只是想从你身上赚钱?
  
  (8)他的道德观念如何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位道德方面对自己过于随便的人从事法律工作可能是很危险的,如果你依靠这样一位律师来解决法律问题,说不定他还会让你也陷入危险之中。
  
  (9)他重视你和你的问题吗
  
  无论这位律师有多么强的能力,如果他完全不把你的问题放在眼里,或者对你缺乏应有的尊重,你又怎么能指望让他出色地完成你委托给他的工作呢?
  
  (10)你对他的个人的看法如何
  
  无论如何,在解决一个棘手的问题过程中,你将与你的律师有密切合作,而且时间可能还不短,假如你根本就不喜欢他,你们之间的合作恐怕会很困难。
  
  由上可知,打官司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只不过打官司的过程往往十分复杂,它涉及到开庭、起诉、收集证据等方方面面,一般人很难独立完成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让律师来帮助自己。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邢台市工伤待遇行政诉讼案管辖地点是哪里?
      邢台市工伤待遇行政诉讼案管辖地点是哪里?《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二)客观要......


·安丘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
      安丘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第一条 根据《市集体土地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一、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侵权......


·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


·侵权司法鉴定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所谓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证据的获取有难易之分,有的证据需要经过独立的司法鉴定才能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类似人身伤害侵权发生之后,受害人接受......


·行政处罚中程序错误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中程序错误怎么处理?1.撤销原决定。撤销行政决定系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为之。机关内部由原承办部门还是监察部门启动纠错程序在......


·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很多企业对于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因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对于受害者无论是经济上......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的工程一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