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由谁申请才行?

现如今,工作中工伤的发生会带来随之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申请工伤鉴定是工伤鉴定的基本前提,它主要就表现为获得工伤鉴定的资格,以便日后受伤职工完成相应工伤鉴定流程,得到赔偿,工伤鉴定由谁申请、它的主体是谁常是您困惑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由谁申请?
  
  一、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职工所在单位;(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三)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综上,提出申请的主体有三,可以是受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还可以是工会组织,但他们之间有着时间期限的区分,在发生工伤一个月之内,公司可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超过一个月的,受伤职工可在受伤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这些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工伤后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生活中总是充满意外,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受伤,此时就构成工伤,单位就要赔偿受伤的劳动者。但是劳动者在工伤后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呢......


·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的时间在多少天之内?
      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的时间在多少天之内?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人民法院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程序是怎......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


·怎么划分汽车追尾事故责任
      怎么划分汽车追尾事故责任一、怎么划分汽车追尾事故责任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


·因为旷工被辞退能领到失业金么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
      因为旷工被辞退能领到失业金么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现在我国政府的征地工作的程序必须是先安置好了,然后拆迁是放在最后一步的,就算遇到了钉子户也不允许拆迁单位存在强......


·买卖他人银行卡50张什么罪
      首先,其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其次,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


·买房子没工作能贷款吗?
      买房子没工作能贷款吗可以贷款,但是要找人来担保,需要开收入证明的。因为没有固定工作贷款银行承受的风险很大。一般来说,买房贷款需要各种材料证明......


·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法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