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好多商品都出现了山寨和盗版。著作也不例外,市面上有很多盗版著作,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十分严重的侵害者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想要打击盗版,我们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下面我将进行详细的解释。
  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在市面上如果看到非法著作也会有法可依,通过法律的武器阻止打击盗版的传播。通过对著作权的登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任,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消费者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不管是进行什么的租赁,此时最好是能够恰当一份租赁合同,而要是租赁的是房屋的话,那么签订的当然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也有可能无......


·司法强拆还有房屋补偿吗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一、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


·怎样查找公安办案程序违法?
      怎样查找公安办案程序违法?公安机关是与我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个行政机关机关,它既行使行政管理权,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同时又有对刑事......


·因盗墓判死刑的情况还存在吗?
      因盗墓判死刑的情况还存在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无期徒刑,所以盗墓罪现在不会判死刑。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


·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
      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一、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文书物证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众所周知,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证据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有重要价值。而文书物证司法鉴定为证据的提供有很大的帮助,对案件的输赢有较大的影响,也为......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院依职权主动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依职权主动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法院依职权主动移送管辖的条件有:(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1、认定标准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怎么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怎么走(一)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