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二、犯信用卡诈骗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践中在具体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有不少人由于利益的驱使会对信用卡进行透支,透支完手中的信用卡又偿还不了便去透支另外的信用卡。这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很容易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受相应的刑罚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是涉案嫌疑人算是案底嘛?
      是涉案嫌疑人算是案底嘛?1、犯罪嫌疑人没构成犯罪不会留案底。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会做出有罪判决或者无罪判决,如果是不定罪,则犯罪嫌疑人是无罪,不存在......


·债务人的子女还有义务还款吗?
      债务人的子女还有义务还款吗?以下情形父母的债务由子女偿还(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起诉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起诉在遇到专利方面的纠纷时,当事人最先想到的就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专利纠纷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那......


·按摩涉黄场所的负责人处罚严重吗
      不一定,如果有犯罪事实时一定要被处罚的。要看情节轻重,如果情节轻,会按治安案件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会按照刑事案件判刑。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


·新刑法受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您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数额可能就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但是要知道,因为当事人的这种受贿的行为可能给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是高达几......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打架故意伤害条例规定是怎样的?
      打架故意伤害条例规定是怎样的?打架故意伤害条例规定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殴打他人的这样的一种行为,会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石家庄公租房可以买吗
      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


·哪些是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买卖活动中,买卖合同虽然订立了,但合同的效力却是不确定的,这就是所谓的效力待定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


·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
      交通事故离不开的就是正在行驶的车辆,但不是所有车辆都要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那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此外,如果车辆要担责的话,那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