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证券是必须要得到国家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发行,如果存在伪造或者是变造的情形存在,那么就会扰乱证券的管理法,从而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要按所造成的影响来进行判决,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
      一、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


·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
      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一、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会以现金的形式在职员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合同到......


·交付标的物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交付标的物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有何区别?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有何区别?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


·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
      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一、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被诈骗中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与否,关键看是否涉嫌共同du犯罪,如果中间人参与诈zhi骗活......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外税收如何收取?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外税收如何收取?我国改革开放后,企业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不仅存在内资企业还存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收方面,......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我国很多农村,都因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而被征用拆迁,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发放一笔补偿款。这笔钱包括土地补偿......


·机动车没有买交强险,危害非常大:
      机动车没有买交强险,危害非常大:1、如果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车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车交强险的理赔金额;2、车辆年检审核不受理;3、如果被执法交警查到......


·寻衅滋事无人受伤的法律处罚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寻衅滋事无人受伤的法律处罚依据是如何规定的?现实社会中,寻衅滋事案件时常发生在我们周围。寻衅滋事罪主要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同时也会......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1、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