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中止诉讼后几个月内结案?

民事诉讼中止诉讼后几个月内结案?民事诉讼中止诉讼后六个月内结案,通常情况下最长6个月结案,但是如果有申请鉴定等法定情形,这些期间是不计算在内的,所以具体到每个案子的结案期限要根据具体案情等二、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哪些?(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审理的,应继续审理;(4)追加、更换当事人,或者本案的处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处理的结果时。中止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加以恢复。恢复诉讼后,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止前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有关中止诉讼的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非常明确的,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对中止诉讼的原因进行说明,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对相关情况的了解和认定来作出是否允许诉讼中止的决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现在社会很多的人员,他们如果存在这些矛盾的话,就会到法院来进行诉讼,当然法院诉讼的流程它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审理一个民事案件都是6个月的时间,但是中间如果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话,需要将这个部分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一、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


·国庆节加班工资算几天?
      国庆节加班工资算几天?国庆节加班工资算7天,其中1-3日为法定节假日,4-7日为周末调休。法定三天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月薪÷21.75×3×3其余四天加班应......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的工厂、企业越来越多,工厂在生产产品时可能会产生污水,那么工厂就要需要......


·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是什么?
      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


·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
      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裁定减刑漏罪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裁定减刑漏罪又犯新罪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漏罪先并后减】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


·欠款合同时效是多久2023
      欠款合同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样本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样本是怎样的?工伤鉴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