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集体土地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无偿赠与合同不用写的很长很多,但是一定要表达清楚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如果自己一点法律基础都没有的情况下,在经济条件比较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找个律师代写,这样可以规避合同格式不对等带来合同无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辞职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现代城镇化不断的加快,很多农民工都不愿意呆在山沟沟当永远的农民。因此就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到城市中进行打拼。应该可以说中国的快速发展是农民工们......


·批捕后的物品律师可以给拿回来吗?
      一、批捕后的物品律师可以给拿回来吗若为涉案物品可以采取扣押,但应当附扣押清单,双方各执一份。若与案件无关则应及时退还。逮捕期间律师的作用......


·国家赔偿法时效的解释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时效的解释是怎么样的?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


·辞退无合同员工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辞退无合同员工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聋哑人犯罪如何担责
      聋哑人是指在听觉上和口头语言上都存在障碍的残疾人。由于其自身身体状况的原因,聋哑人受到来自国家和个人的同情和关怀。即便身体残缺,但聋哑人犯罪......


·佛山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国家对征地都会有补偿的,但是不会是您申请多少就能得到多少,还是需要一定的标准的,这种标准在各地也是不同的,您知道佛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相......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


·讨薪申请法律援助是否可以?
      讨薪申请法律援助是否可以?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2、劳动者经济是否困难的标准......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剧本是有版权的,由版权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足以证明版权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您的版权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