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到产品质量不合格该怎么办?

买到产品质量不合格该怎么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并且在《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这种产品是不能进行销售的,如果消费者购买到此产品那么是有权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因不合格的产品而造成了人身的损害,那么严重者还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的责任,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就要看清楚产品,避免造成自己的财产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约定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可以约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一、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


·交通事故人伤陪护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人伤陪护费怎么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一件非常严肃并且严谨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材料提供,因此在申请公证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将材料......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


·没有买社保怎么走工伤鉴定
      没有买社保怎么走工伤鉴定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若是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协议,则说明有公司一齐承担责任,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


·民事案件中中止诉讼的情形?
      民事案件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案件中中止诉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收养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收养行为需符合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具体的内容除了基本规定外,还有针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