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转正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转正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则需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没签劳动合同一般只会出现在试用期里面,但如果员工已转正还不签订的话,那么这就是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就需要依法的建立起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赡养协议不能附加任何财产及其他条件,赡养是一种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对被赡养人的义务,因此赡养协议不能......


·撞车后车辆还要误工费吗?
      撞车后车辆还要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人没事车要修很久,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1、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范围......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如果政府要将老百姓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建设公益项目,应对被征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被征收人员......


·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
      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1、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哪些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
      哪些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在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中,证据是十分重要的,而证据又分为了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又在证......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1)造成人员死亡......


·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众所周知,为了保障处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作出行政处罚判决之前,案件中涉及的双方人员可以参加公考的听证......


·一、对于遗产继承起诉多久开庭?
      一、对于遗产继承起诉多久开庭?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


·新婚姻法关于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的行为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是如何对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认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